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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林风的二次攻势(第1页)

“不是吧,过年的时候,我看着你俩挺搭的呀。你还一副小媳妇的样子。”郑染不怕s的说。

“打住吧,那是你眼神有问题。别扭和害羞你分不出来。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最讨厌强迫我干这个干那个的人了。而且今天林风带我去西餐厅吃饭,我就穿这个去,他啥也没说,尴尬s了。”陶笙身无可恋地回想着餐厅里那些人的目光。

“不是吧,这是个直男啊。”郑染一下子对林风的好感度下降了一个度。

“所以啊,你也不想我不开心对不对。”陶笙撒娇卖萌,只希望她能在母上大人那里安静点。

“放心吧,我知道怎么做了。”郑染说着大义凛然地拍了拍陶笙的肩膀。

晚上是个灵感炸裂的好时机,陶笙是个不折不扣的夜猫子。时间一长连带着晓风也在晚上11点多还和她发消息。

“笙笙,今天我和出版社已经谈妥了,你下本书看看能不能试着写一写现代的文。他们看过了你之前的文,文笔是挺好的,但就是不太符合现代的潮流。”

“可是我没写过现代的文啊。古风的多好啊,快意恩仇,一剑高下。”

“没说不好,但是人家出版社和公司都是这个意思。就这么决定了啊,孩子哭了,我去看看。”

陶笙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晓风就去哄孩子了。其实陶笙是因为喜欢古风这个圈子才喜欢的写作,那些江湖事是她十分向往的,有的时候她都觉得自己是不是上一辈子古代的记忆没有消除干净。

打开电脑上的写文软件,又看了看自己的存款,她才发现自己如果再拧下去,这个月是真的要活不下去了,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就开启了疯狂写文模式。

第二天早晨,她是被门铃声吵醒的。她不耐烦地摸索着手机,看到时间的那一刻瞬间炸了毛:“7:00,最好是有事,否则你死定了。”愤怒得下床,拖拉着鞋去开门,一开门展现在面前就是一张满面春风的脸:“早啊,笙笙,给,你的早餐。”

“林风?!”陶笙丝毫都没觉得自己的形象有什么不妥,反而有一种想要把林风写进小说中凌迟的想法:“你怎么这么早啊。”

陶笙没有伸手去接他手里的早餐,转身回了屋子。

林风脸上没有一点不开心,跟着陶笙进了屋子:“阿姨说,你早上总是不吃早饭。这个习惯可不好,快来吃了吧。然后我带你去楼下跑步,快点吃啊,一会儿我上班迟到了!”

陶笙像是看着外星人一样看着林风。

“愣着干什么!过来呀。”林风热情的招呼着陶笙,陶笙被他弄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忍着火气吃了两口早餐,但是当林风还要她出去跑步的时候,她直接就说了不去,林风一看自己就快要迟到了:“今天不去就不去吧,坏习惯慢慢改。”

陶笙看着桌子上剩下的早餐,一头雾水的再一次回到了被窝的怀抱中。这一觉睡到了10点,她是被微信视频的声音吵醒的。

“干什么!!”吵醒她,陶笙才不管电话那头是谁,语气就像是火山喷发一样。

“笙笙,你在做什么呢?我中午去接你吃饭。”林风的声音从电话中传出来。

“不去!”陶笙果断挂了电话,然后把被子往脑袋上一蒙,可是这次翻来覆去的怎么都睡不着,要气炸了:“啊……不知道打扰人睡觉是要折寿的嘛!”

想了想还是气不过,一个电话给打自己亲妈过去:“妈,我告诉你,我不喜欢林风,以前不喜欢,现在不喜欢,以后也不会喜欢,你要喜欢你就自己收他当个干儿子吧。”像是连珠炮一样说完了立刻就挂了电话。

“气死我了。”陶笙坐在床上放空,突然想到什么似的,立刻跑到了早餐面前拍了一张照片,发到了自己朋友圈:以前觉得吃早饭是个让人开心的事,但现在不但不喜欢吃早饭,更不喜欢……

她算是给林风留着面子,这么明显的话他要是再听不懂她就只能面对面的告诉他她不喜欢他了。刚刚想把手机放下,手机就响了。一条消息,两个好友申请。

“笙啊,忘了跟你说一件事,昨天出版社的说今天有一个那边的编辑要加一下你,跟你聊一下定位的具体问题。”消息是三个小时之前发过来的。

陶笙顺手回复了一个“1”。

看着好友申请,一个是钱尘,果然老板就是老板,微信名称和头像都是自己本人。下面一个应该就是出版社的编辑了,头像是一个古风的拿着扇子的白衣男子,倒是像极了她小说中男主的形象,昵称是一个“?”。

“这个‘?’肯定是个新编辑,怎么也不备注一下。”然后点了一下同意。然后给郑染发了一条消息:郑大胖子,我跟你说啊,老板加我了,我跟你报备一下,你要是说不同意,我就不理了啊。

…………

正陪着钱尘在参加采访郑染看到陶笙发来的消息,红了眼眶,直接就回了一句:“老板加你你还敢不同意,学长是找我要的你的微信。放心吧,我还没有那么小心眼。”

陶笙看到手机上的消息,笑了一下,点了一下同意。

…………

刚刚练舞结束的李慕见拿起私人的手机点开微信,看到了对话框里显示出那个古风女子的头像,直接绽放了一个大大的笑容,莫闻华见了也笑了,他现在的状态很好,半个月之后的演唱会应该没问题。这是李慕见的梦想,万一因为状态不好搞砸了,他这些年的努力真的可能会付之一炬,毕竟在娱乐圈,这样的事情没有一百也有九十九了。

李慕见快速翻看陶笙的朋友圈,今天发了一条:以前觉得吃早饭是个让人开心的事,但现在不但不喜欢吃早饭,更不喜欢……这早餐是别人买给她的,就是那天那个男朋友?那这是吵架了?

再就是发的一些文艺的诗词还有……等等还要一个手游的段位:“她还玩这个!?”

“什么?”莫闻华以为李慕见是在跟他说话。

“没事,哈哈。”李慕见连忙把手机收了起来,冲着他傻笑了一下。

没错,陶笙除了写小说这个为之终身奋斗的目标外,还有一个稍稍接近她这个年龄的爱好,那就是打“农药”(是非常火的一款手游,游戏经常采用5v5的方式,己方5个英雄,敌方5个英雄,相对应5个位置,分别是——上路,中路,下路,辅助,打野。)用郑染的话来说,以前这是她唯一能看出陶笙年龄的地方,但是后来这个游戏火到下至三岁小孩,上至70岁奶奶都玩的时候,她就再也看不出她现在25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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